石灰检验/试验作业指导书
上虞市宏兴机械仪器制造有限公司
1.目的和范围
规范石灰产品的检验/试验作业,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、准确,加快质量信息的传递,确保检验工作的安全进行。适用质检总站作业区石灰检验/试验工作。
2.引用标准和术语
2.1引用标准
YB/T5279-2005 《石灰石》
YB/T042-2014 《冶金石灰》
YB/T105- 014 《冶金石灰物理检验方法》
GB/T2007.1-1987 《散装矿产品取样、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》
GB/T2007.2-1987 《散装矿产品取样、制样通则手工制样方法》
GB 474-2008 《煤样的制备方法》
GB/T212-2008 《煤的工业分析方法》
GB/T211-2007 《煤中全水分的测定》
GB/T1574-2007 《煤灰成分分析方法》
GB/T2007.7-1987 《散装矿产品取样、制样通则 粒度测定方法-手工筛分法》
GB/T 3286.8-2014 《石灰石、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灼烧减量的测定》
YB/T081-2013 《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》
2.2术语:
2.2.1制样:把样品处理成供分析或试验用的制备过程,包括样品的预先干燥、破碎、混合、缩分。可以分几个阶段进行。
2.2.2混匀:使样品达到均匀。
2.2.3缩分:减少样品质量,保留样品中的一部分,舍弃剩余部分。
2.2.4圆锥四分缩分法:将样品放在洁净、平整的铁板上,堆成圆锥形,每铲自锥尖落下,使样品均匀地沿锥尖散落,注意勿使圆锥中心偏位,如此反复至少堆三次,使它充分混匀,然后将圆锥尖压平,用分样板自上压下,均匀分成四等份,任取两个对角的等份,重复操作数次,缩分至少不少于该粒度的zui少留量。
3.管理职责
3.1本岗位所有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作业指导书作业,按检验技术要求对石灰产品进行取样、制样、试验分析、出具检验/试验报告。
3.2由当班检验工将化学分析试样及时备好,待送往高炉化验室,并取回上一班石灰化验报告。
3.3填写检验记录
4. 工作程序及要求
4.1工作流程
岗位人员对口交接班 现场取样 实验室制样 作试验分析
每班送一批试样作化学分析 取回化验报告单 出具检验报告 填写报表记录。
4.2工作安排:
工序名称 | 工作内容 |
岗位人员对口交接班 | 上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所检验活性石灰的质量情况,是否出现设备、安全异常现象及冶金石灰质量状况的信息反馈。 |
现场取样 | 每隔两小时去现场进行取样 |
实验室制样 | 使用破碎机、研磨机对样品进行制样 |
作试验分析 | 做石灰的活性度、粒度,活性石灰生产过程的杂质、活性度、粒度、煤粉细度、供干水粉。 |
送样 | 将制作好的样品及时高炉化验室 |
信息反馈 | 取化验报告 |
出具检验报告 | 填写检验项目,并将检验报告报送生产单位、 |
填写报表记录 | 将化验报告、检验报告项目填写报表记录 |
5工作前准备
5.1安全工作、检验作业的准备事项。
5.2上班到岗后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。
5.3由组长或带班组长主持班前会,进行本组危险预知及安全注意事项的提示,传达总站/作业区的有关文件/通知,由交接班人员汇报上班的生产、安全,质量情况,由组长安排本班工作。
5.4上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所检验活性石灰的质量情况,是否出现异常现象及活性石灰质量状况的信息反馈。
5.5认真交接活性石灰取样、制样和化验结果情况。
5.6化验报告的接收、发放。
5.7接班人员必须准确掌握上班产品的生产检验情况。
5.8作业人员必须对试验设备或化验设备进行检查。
5.9试(化)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,作业人员应及时通知作业区或维修人员维修。
6.检验/试验程序
6.1 现场取样
6.1.1取样:每班(批)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取样,每两小时在在振动筛上对产品取一次活性石灰试样,每二小时在磨煤机制定取样点取一次用煤试样,对入窖石灰石在料口每星期一取一次试样。
6.2现场取样危险源点及安全措施
危 险 源 点 | 1.到现场取样时,检验人员应该注意脚下路面及障碍物; 2.现场照明设施光线较暗,视线不清; 3.周围有运行的机械设备; 4.在振动筛上对产品取样,因正在运转的振动筛,易被振动筛碰伤; 5.振动过程中取样粉尘较大,对人体有较大伤害; 6.取样途中周围有运行的车辆,易发生交通事故; |
安全措施 | 1.在岗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。 2.对夜间取样因照明带来的不安全因素,检验员应带上照明工具。 3.在岗作业时,必须按照车间规定的路线行走,在岗作业时检验工注意车间工人手势。 4.检验工取样时必须保持与运送产品的有关设备(如振动筛,输送带等)保持安全距离;若有质量,安全等问题,在未明示机械设备停止运行前,不得近前取样。 5.为防止有害粉尘及其它对人体的损害,应戴上口罩及手套等防护品,并用工具取样。 6.取样途中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过往的车辆。 |
6.3实验室制样
6.3.1制样名词
a)破碎1:将冶金石灰样品,经100*60鄂式破碎机破碎。
b)破碎2:将石灰石样品,经150*125鄂式破碎机破碎。
c)混匀缩分: :将以上破碎后的样品充分混匀三次后,用二分器(或圆锥四分法),视样品量的多少来确定缩分2-3次。
d)研磨:将以上剩余的250g样品全部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。
e)缩分:将研磨后的样品采用圆锥四分缩分法分样出两份各125克,一半是送往化验室试验样,一半留作备用试样保存。(备用试样保存半年,组长负责)
6.3.2从取样点取回的冶金石灰,先做杂质操作,然后经缩分做生过烧,在经过破碎机破碎过筛、缩分做活性度,剩余试样保存在磨口瓶中。
6.3.3生产用煤混匀缩分后,做烘干水分及细度检验。
原煤经破碎、研磨、过筛做煤工业分析。
6.3.4石灰经破碎、缩分、研磨后,一式两份,一份送高炉化验室,一份留做付样。
6.4制样中使用各种设备需注意的事项
6.4.1制样中注意的事项
a)必须遵循每批矿石分别进行破碎,混匀,缩分,研磨装袋封口程序。
b)制样后残留在破碎机内部的样品,必须注意全部取出防止损失。
c)停机后要切断电源,清扫设备灰尘、油污、保持设备清洁干净。
d)清扫制样台,保持无杂物。
6.4.2 破碎机的安全操作及维护
a) 启动破碎机,待机器正常后,方可开始投料。
b) 给破碎机加料时应均匀进行给料,避免填满破碎机。
c)料加完后,待破碎腔内物料*排出后,方可停机。
d)启动前检查机内有无杂物卡阻,若有应立即清除。
e)启动后,观察运转情况是否良好,有无杂音。如有杂音应立即停机检查,找出原因修复后再启动。运转中要注意检查电机,轴承温度,温度大于70度应停车。
f)给料粒度不得超过破碎机所规定的zui大给料粒度,不准用铁锤在加料口砸料。
g)严禁带负荷启动或停机。
h)停机后应切断电源,定期对设备润滑加油。
i)保持机器清洁,每周大擦洗一次。
j)及时更换损坏部件。
6.4.3研磨机的安全操作及维护
a)开机前检查研磨机转盘上的螺丝有无松动,有松动必须拧紧。
b)用手晃动转盘是否有卡阻现象,有卡阻应立即排除。
c)检查手柄杆是否灵活,转轴是否结合紧密。
d)检查防护盖是否合紧。
e)检查磨样罐是否变形,盖子是否压合紧密,试样放入样罐后,应确认是否盖好盖子。在放置磨样罐时,应确定位置,放好后应转动磨样罐以确认磨样罐与研磨机放罐位结合无误。
f)磨样罐装样量按机器规定的样量。
g)外盖盖好后,将手柄压杆压紧,盖好研磨机防护盖,方可开启电源,执行研磨程序。
h)运转中有异常声音时可用手停止键关机,确认设备停止运行后,方可打开盖子。
i) 定时结束,研磨机停稳后,方可开盖取出样品,机器运转中严禁掀开外盖。
j) 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,每次使用完毕擦拭干净。
6.5实验室制样危险源点及安全措施
危险点1 | 使用破碎机:用湿手去启动电器开关;加料时将脸正对加料口;破碎机开启后,皮带轮未安装防护罩而附近站人;加料时速度过快,加料用的取样桶中所放样品过重;如发生排料堵塞未立即停机,切断电源就取出试样;清扫灰尘、油污时,未停机并切断电源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触电;样品飞出伤人;皮带轮挂伤人;未切断电源就用手处理下料口挤伤手指;取样桶脱手砸伤脚 |
安全措施1 | 劳保用品要穿戴齐全;严禁湿手启动电器开关;加料时严禁脸正对加料口;破碎机开启后,严禁站在皮带轮附近操作;对未安装防护罩的设备必须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安装,做到有轮必有罩;加料要均匀进行;加料用的取样桶中所放样品的体积不应超过簸箕的2/3;如发生排料堵塞应先立即停机,切断电源,然后才能取出试样;停机后切断电源再清扫设备灰尘、油污。 |
危险点2 | 使用研磨机:不戴手套就启动开关;未将磨样罐盖子盖紧,未将手柄压杆压紧,未盖好研磨机防护罩,就开机;机器运转中掀开外盖;取样品时未确认研磨机停稳后就打开外盖;研磨机未*停止就取研磨罐;定时器不灵,未切断电源就私自修理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触电;配件飞出伤人; |
安全措施2 | 戴好防护手套后再启动开关;磨样罐盖子盖好后,将手柄压杆压紧,盖好研磨机防护盖,方可定时开机;机器运转时严禁掀开外盖;定时结束,研磨机停稳后,方可开盖取出样品;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,严禁私自修理。 |
危险点3 | 配电柜使用中:突然跳闸,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去启动开关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触电 |
安全措施3 | 配电柜出现跳闸,应先通知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确认检查,检查修理后再投入使用 |
6.6试验分析
6.6.1做石灰生产过程的活性度、烧失、杂质、粒度、煤原水份、煤粉细度、供干水粉、煤工业分析及给高炉化验室做化验的备样。
6.6.2活性石灰检验
a)活性石杂质试验过程:在取样点取回的约5kg活性石灰称量其重量,在称量后的活性石灰试样里挑出杂石、窑皮称其重量。活性石灰杂质计算公式:杂质%=W杂质量/W试样总量×100
b)打开热水加热器,(待温度达到要求后)自动向3000mL烧杯中注入40℃±1℃热水2000mL。
启动设备,搅拌桨自动开启。系统进入试验状态,pH值检测器检测pH值,控制pH 7.0±0.1。
准确称取粒度为1mm~5mm的试样50.0g倒入烧杯中进行试验,仪器自动进行滴定,当pH大于7.1时,仪器加入4mol/L盐酸;当pH小于6.9时,停止加入4mol/L盐酸。仪器将自动完成测试工作,记录到第10min时消耗的4mol/L盐酸毫升数。
同一试样两次独立测定结果如不大于允许差(同一试样两次独立测定结果差值的值不大于平均值的4%),则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。如果两次独立测定结果大于允许差,按YB/T105-2014附录A的规定增加测量次数并确定检验结果。试验结果按GB/T8170规定修约至整数位。
c)活性石灰烧失量的试验过程:准确称取石灰试样1.0000g(到0.0001g),放入已灼烧至恒重的瓷坩锅中,将坩锅加盖(留少许缝隙),放入马沸炉中,由300度以下开始升温到900±10度,恒温60分钟,取出坩锅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(到0.0001g),然后计算烧失量。烧失量%=(G—G1)/G×100%
式中: G —称取的试样重量(到0.0001g)
G1—试样经灼烧后,剩余重量(到0.0001g)
d)石灰粒度检测:从取样点取20kg破碎后的石灰试样,将石灰试样倒入孔径为10mm的筛网上,往复振动约20次左右,得出结果。石灰粒度百分含量计量公式:W筛上物质量/W试样总量×100
6.6.3生产用煤原水份、烘干水份及细度的检测
a)生产用煤原水份的检测:在取样点取回具有代表性的试样约1000g,将试样充分混匀缩分后,准确称取50g,将试样倒入瓷皿内摊平,放入恒温干燥箱内在105—110°C恒温烘干2小时,取出试样,在空气中稍冷一段时间后(约20分钟),用天平称量。
生产用煤原水份计算公式:
生产用煤原水份%=W烘干前试样量—W烘干后试样量/W烘干前试样式量×100%
b)生产用煤烘干水份的检测:在取样点取回具有代表性的试样约1000g,将试样充分混匀缩分后,准确称取50g,将试样倒入瓷皿内摊平,放入恒温干燥箱内在105—110°C恒温烘干1小时,取出试样,在空气中稍冷一段时间后(约5分钟),用天平称量。
生产用煤烘干水份计算公式:
生产用煤烘干水份%=W烘干前试样量—W烘干后试样量/W烘干前试样式量×100%
c)生产用煤细度的检测:从取样点取回生产用煤100g试样,将试样充分混匀缩分后,准确用天平称取10g试样,将试样倒入煤粉筛,往复振动筛分约120次左右,称筛上的物质量。
生产用煤细度计算公式:
生产用煤细度%=W筛上物试样量/W试样总量×100同检验煤粉细度允许误差结果为±0.5。
6.6.4煤工业分析的作业程序
a)全水份的测定:用预先烘干的称量瓶称取粒度小于6mm的原煤样10g,使其均匀分布于瓶底,将瓶盖打开,放入加热到145±5度的干燥箱内,在不断鼓风条件下干燥30min,取出称量瓶,立即盖上盖,放入干燥器中,冷却至室温(约20分钟)称量,连续两次质量之差在0.01g为止。
全水份%=m-m1/m×100
b)内在水份的测量:将干燥煤碾磨细全部通过0.02mm方孔筛,称取过筛 煤样1.0g(至0.0002g),放入预先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,使试样均匀分布于瓶底,置于干燥箱中,在105—110°C,并有鼓风条件下干燥1小时,取出后,立即盖上盖,放入硅胶干燥器中冷却至温室,(约20分钟)然后进行称量,连续两次质量之差在0.001g内为止。
内在水份%=(m1—m2)/m1×100
c)煤挥发份的测量:在已恒重的瓷坩埚(带盖)中,准确称取干燥煤样(粒度为0.2mm以下)1.000g,(到0.0002g),使试样平铺,盖上坩埚盖,置于920度的马沸炉中,准确灼烧7分钟取出,在空气中冷却5分钟,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(约20分钟)称量。
煤挥发份%=(m1—m2)/m1×100—内在水份%
d)煤灰份的测定:在预先灼烧恒重的灰皿中,称取粒度为0.2mm以下的干燥煤样1g,使试样均匀的平铺,打开炉门,把灰皿缓慢地移入马沸炉炉口处,在10分钟内逐渐移入炉内恒温,在自然通风和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的情况下,于815±10度下灼烧1小时,取出灰皿,在空气中冷却5分钟,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(约20分钟)称量。
煤灰份%=(m2—m1)/m×100
6.7试验分析中使用各种设备需注意的事项
6.7.1马弗炉的安全操作及维护
a)使用前的准备检查:设备应完整清洁、正常,出来工件应清洁。
b)仔细检查加热元件的连接应符合要求,接触良好,同时还应检查相与相、引出棒与壳体的绝缘情况,是否有短路等不正常现象。
c)检查炉门关闭机构应可靠、灵活。
d)装卸工件时,应小心轻放,严禁撞击、乱抛工件。
e)操作人员在工作前通电以后设备是否正常。
f)设备在使用中,要定时检查各部位的允许情况,如温度等、认真监视各仪表、信号灯指示,并调整至规定数值或适当位置。
g)加热元件经短期上下通电后便不得碰撞、扭折,以免断裂。
h)定时*清除炉膛内的杂质和氧化皮。
i)马弗炉经一段时间使用后,炉衬如有少许损坏,可用耐火泥浆砌,进行局部修理,炉衬损坏严重,应重砌炉衬。
6.7.2干燥箱的安全操作及维护
a)使用前要检查电源接触是否良好,干燥箱防护设施是否完好,(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更换),检查确实没有问题时,方可启动开关。
b)使用前先检查温度计、排气阀,等全套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。
c)使用前先接通电源,再开启温度加热开关,然后调节控温数字器至适当位置。
d) 干燥箱的zui高温度一般不超过200℃,特殊情况除外。
e)易燃、易爆物品、易挥发性物品及各种食物禁止放入干燥箱内烘烤。
f)被烘物品应放入适当的器皿中,然后移入干燥箱隔板上进行烘烤,以免引起爆炸。
g) 干燥箱发生故障时,应立即断电,并找有关人员修理。
放入或取出样品时必须戴手套。
i)关机与开机的程序要正好相反,以免发生事故。
6.8试验分析危险点及风险控制
危险点1 | 对石灰筛分过程中, 在岗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不齐全;操作各种仪器设备时不按仪器操作规程执行,规范作业,在操作设备,放入和取出产品时,不用工具,直接用手拿取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矽肺; |
安全措施1 | 在岗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;操作各种仪器设备时,要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,规范作业,在操作设备放入和取出产品时必须用工具,严禁直接用手拿取。 |
危险点2 | 配制盐酸溶液时, 不带口罩和耐酸手套,使用不正确的倾倒方法,和不合适的器皿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易灼伤;化学试剂对人体器官的损害; |
安全措施2 | 配制盐酸溶液以及拿取各种化学试剂时,带上口罩和耐酸手套用合适的器皿缓慢的倒入进行配制的溶液。 |
危险点3 | 制蒸馏水时蒸馏水不及时观察水位计,用手触摸蒸馏水器;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容易触点; |
安全措施3 | 烧制蒸馏水时,要穿戴好劳保用品,关注水位计已达到,及时减少水压,不要用手触摸蒸馏水器以免触电。 |
危险点4 | 试验分析过程中玻璃器皿使用不当,没有摆放到正确的位置;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划破皮肤; |
安全措施4 | 对试验过程中破碎的玻璃器皿,应及时清理干净,并放置到安全区域,防止划伤,对分析完后的各种仪器设备,应及时整理好仪器备用并关闭仪器电源。 |
危险点5 | 试验分析过程中使用马弗炉时,马弗炉盖时释放大量热气,距离马弗炉过近;马弗炉内残留杂质导致马弗炉磨损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被热气灼伤、烫伤、划破皮肤;砸伤、碰伤 |
安全措施5 |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,马弗炉盖时保持一定距离;及时清理马弗炉内杂质。 |
危险点6 | 使用干燥箱:接通电源时未戴手套或用湿手;使用前未检查温度计及排汽阀是否处于良好状态;烘烤与工作无关的东西;被烘物品未放入适当的器皿中,就移入烘箱隔板上进行烘烤;放入或取出样品时不戴手套;干燥箱发生故障时,没有立即断电。 |
可能导致的事故 | 触电;烫伤; |
安全措施6 | 戴好防护手套,严禁湿手启动电器开关;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温度计及排汽阀处于良好状态;干燥箱内严禁烘烤工作内容以外的东西;被烘物品应放入适当的器皿中,然后进行烘烤;放入或取出样品时必须戴手套;干燥箱发生故障时,应立即断电,并找有关人员修理 |
6.9填写检验/试验报表记录
6.9.1将石灰、冶金石灰、煤分析记录填入检验记录。
6.9.2记录的内容必须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字迹工整,清晰易识别;必须用钢笔填写。。
b)记录一般不得随意更改。确需更改错误时,采用杠改或画改的方式,并在更改处签名或盖更改人印章。
c)记录应及时收集归档,并按规定期限严格保存,防止丢失。
6.10填写检验/试验报表记录危险源点及安全措施
危险源点 | 检验室电器线路老化、未及时关闭电器设备,有触电隐患; |
安全措施 | 检验员书写报表和记录时注意周围的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,对不使用的应及时关掉电源,严禁擅自拨弄,更改。 |
6.11将检验数据录入计算机
6.11.1作业人员对上班的原始记录、计算机输入的数据和试验数据进行核对,按系统提供的程序进行数据录入、修改、查询以及打印报告,输入试验数据,并出据试验报告,检查上班产品质量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。
6.11.2计算机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,作业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维修。
6.11.3每班须对当班检验情况和试验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,并出据试验报告。
6.12.数据录入计算机危险源点及安全措施
危险源点 | 1.联接计算机的电源线路暴露在外,湿手操作计算机,有触电隐患; 2.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有静电; |
安全措施 | 1.计算机要有专人操作,未经作业区授权不得私自动用,更改计算机的联接线路,熟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,规范使用计算机,为防触电及静电,严禁操作员违章操作。 2.计算机使用完毕,要及时关闭计算机,线路电源。 |
7.环保措施
7.1检验过程中废弃试样、到期备用试样堆放到地点,以便生产厂的回收,废水及盐酸和石灰反应后,酸碱中和,经过稀释随地下管道外排。
7.2劳保用具的废弃物放入垃圾箱。
8.检查和考核
8.1石灰检验组长负责对小组安全隐患及危险源点每日进行检查,并依据《安全记录检查表》填写安全记录。
8.2石灰检验组长负责对小组的设备点检每日进行检查,并依据《设备点检表》填写设备点检记录。
8.3组长负责对小组的工作质量情况每日进行检查。
9.主要检测设备
序号 | 设备名称 | 型号 | 数量 | 备注 |
1 | 皮带取样机 | HXN-2009B | 1台 | |
2 | 鄂式破碎机 | HXTKS-100×100 | 2台 | |
3 | 密封式制样粉碎机 | HXZM-A | 1台 | |
4 | 振动筛 | HXSB-98 | 1台 | |
5 | 冶金石灰活性度检测仪 | HXSH-1 | 1台 | |
6 | 恒温干燥箱 | HXG-9X | 1台 | |
7 | 马沸炉 | HXK-1 | 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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